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
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,但从性质、承当职责期间、债款实行次序、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,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。
1、从两者性质看: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,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;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,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,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确保合同为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从合同也当然无效;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,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,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。
2、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: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,确保期满,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。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,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,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,丧失胜诉权。
3、从债款实行次序看: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,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,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,不享有先诉抗辩权。
4、从后续救助办法看:法令清晰规定,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,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,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,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,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。
经过以上比较,能够看出,与确保人比较,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,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,因而,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、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,作出清晰约好,不然,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。
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、确保,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。
丹江口地处鄂西北,汉水中上游。东与老河口市交界,南与房县接壤,东南与谷城县相连,西与十堰城区、西北与郧县相接,东北与河南省淅川县为邻。城区丹江口,东南距省会沿公路480公里,西距十堰城区110公里。丹江口属亚热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,由于秦岭山脉的屏障作用,加之丹江口水库的水全效益及垂直地貌的影响,构成了我市优越的山区域性小气候。基本特点是“四季分明、光照充足、热量丰富、雨热同季,无霜期长,相对湿度大”等。全市年平均气温7.7°C--16°C,>10°C的活动积温为2200°C--5100°C,无霜期180--250天,全市日照时数1950小时,年均日照率为44%,年降雨量750MM--900MM,且多集中在七、八、九三个月,年蒸发量1979.1MM。